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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长徇私情 少征税款被逮捕
作者:陈鉴   发布时间:2009-04-29 16:56:00


    近日,四川阆中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了阆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局长韩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韩某现已被逮捕。

  经查:2008年“5·12”地震后,阆中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阆中瑞丰环保公司有偷税漏税行为,便告知阆中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请他们依法对其进行税务稽查。同年7月,阆中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立案对阆中瑞丰环保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在检查阆中瑞丰环保公司下属的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的纳税问题时,发现两厂的法人代表陈某某在七里开发区有一宗17亩土地未缴税,陈某某向韩某求情,要求韩某想办法给予关照。在检查期间,陈某某请韩某等人吃饭,给韩某送了两条短中华香烟。韩某念及同学关系,便放弃稽查职责,既不向领导报告,也不继续深查,隐瞒了陈某某不缴税款28万的事实,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流失。陈某某为感谢韩某的关照,以韩某女儿考上大学祝贺为由向韩某送现金5000元,后在成都又给韩某女儿送去现金2000元。

  同时查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韩某利用征收税款的工作之便,以工作经费紧张的名义,分别找到川北采气厂、阆中信用联社、四川银河地毯公司、阆中万丰实业公司四家企业索要现金17.62万元用于单位开支。

  韩某的行为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单位受贿罪。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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