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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聊天发生口角 两人持械报复获刑
作者:钱添   发布时间:2009-05-03 09:09:36


    王德良因与被害人陈某在网上聊天时发生口角,遂邀集被告人陶东(化名)、沈健(另案处理)等人持械伤人。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德良、陶东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13日晚,被告人王德良因与被害人陈某在网上聊天时发生口角,遂邀集被告人陶东、沈健等人持匕首、砍刀等凶器,四处寻找陈某准备报复。当晚10时许,在潘集区袁庄金桥小区门口发现陈某后,王德良将陈某拉到陶东、沈健跟前,随后几人对陈某进行殴打,致陈某身上多处受伤,被告人陶东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陈某右后背、左腰腹部捅伤,后几人又将陈某挟持到潘一矿蓝天小区,丢弃在华运超市附近,并将匕首、砍刀等作案工具扔掉。经淮南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陈某损伤程度为重伤。

    案发后,被告人陶东于2008年8月29日晚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王德良于2008年11月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德良、陶东伙同他人因琐事持械故意伤害陈某致其重伤,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王德良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陶东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两被告依法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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