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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私仇 十三暴徒火烧快艇逼船员跳船受审
作者:张雪华 熊美琴   发布时间:2009-05-06 15:37:26


    因报私仇,被告人殷某等十三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一案于5月5日一审在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0月18日凌晨2时许,在桂胜美、王习、老木(均在逃)等人组织下,被告人殷某一伙人携带枪支、砍刀,冲上停靠在九江水泥船厂码头正在维修的“张某”的货船上砍杀船上船员,并将船员捆绑在一个房间内,当时被告人姜某还在一被害人房间拿走手机一部。之后又强行将该船靠上江中“张某”所有的吊机,众人手持刀、棒将吊机上的玻璃砸碎,并投掷简易汽油弹将挂靠在吊机旁边一的快艇烧毁,被告人张某等逼着被绑的被害人往其他船上跳,致使两被害人轻微伤乙级、一被害人轻伤乙级。公诉机关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众被告人提起公私。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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