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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贩8年前领刑3年半 如今重操旧业"二进宫"
作者:招子文   发布时间:2009-05-07 14:06:11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陈铭燕看起来清清秀秀,5月6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铭燕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2岁的陈铭燕系防城区无业人员,8年前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出狱后,陈铭燕没有洗心革面,痛改前非。2008年12月3日下午2时半,陈铭燕携带用塑料吸管包装的可疑毒品到防城区防城镇民族市场门口,以每小包35元的价格卖2小包给吸毒人员黄某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缴获可疑毒品3小包,核称为0.1克。经鉴定,所缴获的毒品检出海洛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铭燕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而且其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刑,现再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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