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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者长途车上设赌局 赢得1.8万再次失自由
作者:吴云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09-05-07 14:56:04


    一六旬老者,先后三次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靠一支铅笔,在长途车上设置赌局,赢取他人巨款,最终被再一次送进监狱。5月7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赵礼华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60岁的赵礼华,系江西省南昌市人,大专文化,无业。1974年12月因犯流氓轮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1983年2月因犯脱逃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零八天;2008年8月因犯赌博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6年9月13日15时许,赵礼华伙同尹昌等人在由南昌市开往江西省分宜县的长途客车上,采取利用红蓝铅笔设赌局的方式,赢取乘客张某现金18000元。得手后按事先约定,乘坐尹昌尾随驾驶的小车逃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礼华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非法获取18000元,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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