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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男子酒后强奸本村73岁老太获刑7年
作者:许松   发布时间:2009-05-11 08:31:38


    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37岁男子酒后强奸本村73岁老太的刑事案件。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37岁的吴某某,系泗洪县梅花镇郭咀村人。2008年12月21日晚,被告人吴某某酒后窜至本村73岁独居老太从某某家,强行入室,要求与从某某发生性关系,在其要求遭到从某某拒绝后,被告人吴某某遂将从某某按在地上,用拳头及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击打从某某的头、面部,并用衣物堵住从某某的嘴,后将从某某强奸。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吴某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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