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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不成暴力行凶 转为抢劫领刑四年
作者:吴云 肖海涛   发布时间:2009-05-11 14:50:56


    一男子与他人合伙飞车抢夺时,残忍地将被害人拖倒在地,并返身追打呼救的被害人,结果被路过的武警战士当场抓获。5月11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满武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8年12月20日21时许,现年24岁的满武,系广西玉林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伙同另一同伙(在逃)在南昌市桃苑中路,驾驶摩托车飞车抢夺被害人张某挎包。张某不松手,被拖倒在地。同时,满武二人也摔倒在地。满武同伙见被害人大声呼救于是返身追打被害人。路过此地的武警战士闻声赶到将满武当场抓获,被抢挎包(价值500元)被追回。经当面清点包内有现金1940元以及小灵通一部(价值670元)等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满武伙同他人驾驶摩托车抢夺被害人财物价值3110元,并强行将被害人拖倒,强拉硬拽,追打,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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