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霸占他人房产不搬 耍赖恶汉殴打民警获刑一年
作者:周晶晶 张汉舟 熊伟    发布时间:2009-05-14 16:22:13


    霸占他人房产耍赖不走,还将拳头挥向前来调解的民警,无理撒泼的恶汉叶某日前因妨碍公务罪获刑一年。

  现年45岁的叶某曾因引诱妇女卖淫被劳动教养两年。2008年8月,他通过婚介所认识了莉莉(化名),两人开始谈起了恋爱。莉莉的妹妹在武汉市汉阳区有一处房子空着,莉莉和叶某恋爱后就住进了那套房。两个月后,莉莉认为和叶某在一起不合适,决定终止恋爱关系,但叶某不同意,仍旧住在那里。10月底,忍无可忍的莉莉干脆自己搬了出去。11月27日,莉莉的母亲先后两次去找叶某,费尽口舌想让其搬走,但叶某坚持不走。当天中午12时许,莉莉和妹妹也一起过去,妹妹拿出了购房合同,证明房子是自己的,让叶某搬出去。正在喝酒的叶某仍然口气凶狠地表示不同意。

  无奈之下,莉莉和妹妹只好报警。民警李某、徐某赶至现场了解情况后,决定让几人一起去派出所进行调解。然而,在两位民警做了大量工作后,叶某仍不愿意前往派出所。李某于是上前去拉叶某,不料叶某突然挥拳打向其面部,李某的鼻子顿时鲜血直流,眼镜也飞到了一边。后其他民警赶来增援,才将叶某带回派出所。经法医鉴定,李某伤势为轻伤。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审理后,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叶某以暴力阻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 正义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