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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家探望病重父亲没路费 持刀抢劫女青年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9-05-15 13:36:44


    34岁的河南人汪某,毕业于洛阳一所大学。2007年做生意失败后来北京工作,一直住在亲戚家。2008年10月,基于经济压力汪某从原公司离职,想找一份薪水更高的工作。2009年2月,处于空档期的汪某接到母亲电话,得知父亲病重。为了有钱买票回家,汪某怀揣军刀在火车站附近抢劫了一名女子。今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2月19日4时许,被告人汪某在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东里小区花园内,采用搂腰、捂嘴等暴力手段抢走一女子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4元及矿泉水、电话本等物品,经鉴定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6元。后汪某在逃跑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持刀威胁听到女子呼救声赶来的群众。当日,汪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予以羁押。

    开庭审理时,汪某表示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当法官问汪某在大学里是否学过法律基础课时,汪某称自己学过,还记得抢劫罪的起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为了偿还做生意欠下的债务,加上正处于工作空档期,自己当时身上没钱,又急着回家看父亲,才会“一时冲动”做错了事。

    最后,汪某请法院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官也告诫汪某“以后好好改造,调整自己的心态,千万不要自暴自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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