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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工程总指挥 诈骗三公司25万
作者:张玉鲁 卢海平   发布时间:2009-05-19 09:15:28


    5月17日,被告人安运良被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查,2007年2月以来,被告人安运良伙同高文天(在逃)预谋后,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相关文件和公章,冒充自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后勤基建总部副军级干部,谎称该部要建训练基地工程,以自己系该训练基地总指挥长为名,先后与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中原分局的储某、虞城县建筑公司的范某、四川省鹏达建筑有限公司的张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收取工程定金、保证金等名义,分别骗取上述三家当事人122000元、10000元、125000元,共计257000元。案发后,赃款未能追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安运良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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