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以购买“北京奥运会门票”为幌子诈骗5.3万元被公诉
作者:范诗蒙   发布时间:2009-05-19 10:34:52


    近日,被告人王某因涉嫌以帮助被害人购买奥运会开幕式门票为名实施诈骗,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公诉至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于2008年3月至7月间,以帮助被害人刘某购买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门票为名,分别在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交通银行门前和宣武区自新路平原里亚太中心,骗取被害人人民币53000元。后因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王某于2008年11月20日被传唤到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鉴于被告人王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