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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撞车抢劫团伙十被告人被判刑
作者:孔博 刘万利   发布时间:2009-05-20 15:52:05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团伙撞车抢劫案,判处李其宁、程百安无期徒刑,黄志东、涂兵奇、江德忠等八被告1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李其宁、程百安、江德忠、涂兵奇、黄志东伙同“阿力”(在逃)等人,携带胶纸、螺丝刀等工具,驾驶“大肚强”(在逃)提供的比亚迪小轿车去东莞市大岭山、塘厦等镇区以及广西贵港市等地,以先追尾后抢车的方式实施抢劫。得手后,李其宁、黄志东将抢得的汽车开至深圳市宝安区卖给被告人钟凤标,后钟凤标联系被告人钟志海、张俊威等人进行销赃。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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