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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厂长私吞分红 副厂长勒索50万被判刑
作者:陆晓晴   发布时间:2009-05-22 08:50:37


    副厂长诸新怀疑厂长董某私吞分红,因此为拿回自己应得的,其勒索董某50万。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诸新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49岁的诸新在某日化厂工作,担任副厂长职务。日化厂是一个小企业,就算像诸新这样的领导工资也很少,所以每年根据利润给付的领导分红对他来说是一笔大收入。然而,2007年和2008年这两年,诸新没拿到年终分红。厂长董某表示,这两年工厂效益不好,连年亏本,所以没钱分红。但是诸新认为,厂里不是没钱,而是钱都进了董某的腰包,被他独吞了。因此,疑心重的诸新有了一个念头,他决定要用自己的方法让董某把私吞的钱款“吐”出来。

    说干就干,2009年1月,诸新去买了一个新的卡号,先后两次发短信给董某,以“杀你全家”等相威胁,向其勒索50万。后因董某及时报警而未得逞。

    法院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对诸新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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