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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机器欠注意 幼童三根手指被压断
作者:郝文婷   发布时间:2009-05-22 08:59:02


    四岁幼童卫某的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被机器压断,其父将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卫某的父亲称,2008年10月30日,其从被告北京某设备公司购置了涂布机一台,由于机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要求被告维修。2008年11月3日,该公司派员工到原告住所地维修机器。机器在维修运转过程中将卫某左手手指压断。同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医院诊断认定:卫某为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离短伤。

    原告父亲认为,公司维修人员维修期间未将卫某带离现场而导致卫某左手残疾,严重影响了卫某身心健康,公司对卫某受伤存在过错。因此,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4万余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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