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开煤气自杀未遂危及整楼居民安全获缓刑
作者:裴晓兰   发布时间:2009-06-01 11:35:22


    与女友分手后,29岁的卢强(化名)拧开家里煤气罐阀门自杀未遂,危及了整楼居民的安全。记者昨日获悉,认定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宣武法院判处卢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3月10日下午,卢强因不能接受女友与自己分手的事实,在宣武区天宁寺东里的租住地,将石油液化气罐的阀门打开,企图自杀,造成该楼楼道内充斥高浓度易燃有毒气体,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邻居闻到煤气味报警后,民警及消防员及时赶到将楼内居民疏散,排除了危险。在房间内已昏迷的卢强被送往医院后,经过吸氧治疗并无大碍。两天后,他被传唤归案。

  法院认为,卢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鉴于他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较好等,法院从轻处罚。



来源: 京华时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