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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产界女富豪因单位行贿罪获刑提起上诉
作者:魏杰 李颖   发布时间:2009-06-03 13:54:40


    作为重庆旭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女老总的龚世英,因为单位行贿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沦为阶下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年。6月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重庆旭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世英及其单位二审上诉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单位重庆旭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谋取公司不正当利益,向时任重庆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梁晓琦和时任重庆市规划局渝中区分局局长、重庆市规划局党组成员的查红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281万余元。其中,龚世英请托梁晓琦为旭庆公司的“江湾国际花都”项目核发了道路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办理了有关规划调整,先后8次向梁晓琦行贿225万人民币、6万美元;另外,龚世英为使“江湾国际花都”项目的有关规划调整方案通过初审并报重庆市规划局审批,先后9次向查红行贿8万元人民币及价值人民币10100元的美容卡1张。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单位重庆旭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所获取的不正当利益2202万元予以追缴;被告人龚世英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龚世英及被告单位均不服原判,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一中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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