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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公安局长充当保护伞 收索违法煤矿3300万
作者: 张雷杰   发布时间:2009-06-19 10:27:22


    18日下午,记者从山西省纪委获悉,广为关注的山西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索贿、受贿案近日初步查实,并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调查,史双生在任灵石县公安局段纯镇派出所所长、刑警队长期间,为灵石县段纯镇鑫源煤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私开违法煤矿提供保护,并收受刘某为其提供的私开违法煤矿百分之十的干股,多次收受、索要红利一千八百多万元人民币。

  史双生在任灵石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不仅成为当地一家洗煤厂的股东,而且为该厂私开违法煤矿提供保护,多次收受红利共一千五百多万元人民币。史双生还多次去澳门赌博,输掉一千八百多万元人民币。

  同时,监察机关在对史双生案件的调查中还牵出,包括灵石县原副县长方建辉受贿案在内的四起“案中案”。  

  据介绍,灵石县原副县长方建辉,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灵石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朱荣明,灵石县公安局原民爆大队长邓成平,灵石县翠峰镇信用社原主任宋文成等五人均利用职权,为违法煤矿提供保护伞,收受、索取贿赂、礼金、实物等,涉案金额近四千万元人民币,均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山西媒体报道,史双生在二OO四年任灵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期间,是该县公安机关办案能手,曾当选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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