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疯狂入农户盗窃抢劫 二被告人获刑
作者:齐娜 李淑清   发布时间:2009-06-29 13:43:55


6月29日,在周边村庄疯狂入户盗窃、抢劫的被告人赵书静、牛志林被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赵书静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被告人牛志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被告人赵书静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在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辖区多个村庄入户偷牛,当场被发现后打伤受害人或以武力相威胁,共参与抢劫6起,抢走耕牛价值35600元。自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被告人赵书静、牛志林或二人合谋,或与他人(另案处理)合谋,多次在红泥湾镇及周边多个村庄入户盗窃耕牛及现金、小麦等物资,其中被告人赵书静共参与盗窃16起,价值44504元,被告人牛志林共参与盗窃10起,价值9502元。

    另查明,被告人牛志林因犯盗窃罪,曾于2004年4月16日被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书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多次入室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盗窃罪;被告人牛志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牛志林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赵书静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