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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1500万假存单诈骗一老板60万 一男子被判12年
作者:乔学慧   发布时间:2009-07-05 08:32:15


    2008年12月间,张某在北京市丰台区用1500万的假存单骗取浙江某公司的老板周先生人民币60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今年51岁的张某是北京人。去年12月,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浙江某公司的老板周先生。得知周先生急需大笔资金后,张某称自己可以办理真实的银行大额存单。周先生信以为真,便委托张某办理金额为1500万的存单。张某花1000元钱在路边办假证处办了三张银行大额存单,每张500万元,还有三张盖有图章的银行证明信和三张确认函。周先生拿到存单后,发现存单上显示的利息与真实的利息相差很大,格式也与真实存单不同,方知自己上当受骗。2008年12月21日,周先生以要到银行核实为由约张某出来,但张某一直以各种名义推托,后来周先生报警,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过程中,张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能够主动、如实交代案件事实,系初犯,社会危害性小,愿意积极退赃,且已取得周先生谅解,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据此,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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