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通电话惹祸 被打胰腺摘除
作者:王薇   发布时间:2009-07-06 09:53:50


    凌晨两点多在外吃快餐的小红,因被在邻桌吃饭的赵某唾骂,所以打电话准备找人从中调解一下,但被赵某误解为打电话找人来打架,赵某于是上前毒打小红,最终致使小红胰腺破裂,无奈被摘除。

    最终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小红经济损失四千四百余元。

    本案被告人赵某家住延庆县旧县镇北张庄村。曾因盗窃于2007年2月、5月先后被行政拘留5日、7日;因殴打他人于2008年2月被行政拘留7日。

    经查,2008年12月26日凌晨2点多,被告人赵某在延庆马兰拉面快餐店就餐时,因其向邻桌方向吐了一口果粒,并辱骂在邻桌就餐的小红,小红不满与被告人赵某发生口角。期间,小红给人打电话希望调解一下,被告人赵某即认为小红要找人打架,遂一起用椅子等物品殴打对方,期间,赵某用刀将小红左腹部扎伤。经鉴定小红身体主要损伤为开放性腹外伤,致腹腔内积血约1000毫升及胰腺裂伤,予手术清除和缝合,属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本案被害人小红在事情起因上具有一定过错,但是该过错尚不足以招致被人用椅砸,用刀扎的殴打行为,鉴于被告人赵某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