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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打工仔报复旧东家 放火投毒被判4年刑
作者:王丽娜   发布时间:2009-07-06 11:18:32


    不满被辞退,28岁的罗某打算报复饭店老板。放火不成后,他拿起“敌敌畏”洒在饭店后厨的蔬菜上。昨天记者获悉,认定罗某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大兴法院判处其4年有期徒刑。

  事发前,罗某在大兴区采育镇一饭庄打工。2008年9月3日,老板怀疑罗某偷东西,随后将其辞退。

  罗某称,他决定报复老板。第二天凌晨,罗某本想放火烧老板的房子。刚刚点火就听到附近有人说话,他慌忙扑灭。早9点,罗某偷偷走进饭店后厨。看到窗户前的半瓶“敌敌畏”后,他拿起瓶子将“敌敌畏”洒在了刚洗完的小白菜上。

  不久,老板收拾饭店准备营业,发现两筐蔬菜有很浓的“敌敌畏”味道。四处寻找后,他发现了“敌敌畏”的空瓶子,遂怀疑蔬菜被人投毒。此后不久,罗某发短信给老板妻子称“已经实施了报复行为”。老板马上报警。  

  罗某被抓后表示,“我跟他要工资,他不给。当天晚上还把我赶出来,外面还下着雨,我心里很别扭,所以做了这件傻事。”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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