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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伪造前门拆迁中标通知书诈骗900余万被公诉
作者:常佳 李媛   发布时间:2009-07-08 09:28:19


    两被告人通过伪造合同、文件,取得他人信任,骗取被害人900余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1月至2007年12月间,被告人姜才南、李银华以非法占有为目,利用伪造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虚构其中标了前门、呼家楼等地区的拆迁项目,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在虚构上述事实后,与被害人签订了《拆除房屋工程施工协议书》、《内部承包协议》等合同,共骗取陈某等20余名被害人830余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7年6月间,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的《军队内部调拨单》等文件,虚构可购买部队退役炮弹铜的事实,取得被害人的信任,骗取张某、唐某78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姜才南、李银华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及与被害人交往过程中故意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当事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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