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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信装子弹威胁他人 一男子实施敲诈获刑
作者:姬小楠    发布时间:2009-07-08 10:09:23


    为了实施敲诈,刘某不但制作了恐吓信以实施爆炸相威胁,还学起电视里的情节,将一枚子弹装进信封。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9年1月,想发横财的刘某将一封亲自书写的恐吓信悄悄塞到了被害人家中,以用雷管实施爆炸相威胁,企图敲诈被害人五万元。为了达到恐吓效果,刘某竟然还学起在电视中看到的敲诈情节,在信封里放了一枚子弹。事主收到恐吓信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刘某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刘某犯罪未遂,且如实交代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决定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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