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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电视台工作人员诈骗 累犯不思悔改再入狱
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09-07-09 15:33:20


    因为没有工作,所以也就没有经济来源,为了能够“养家糊口”,刑满释放后,他再一次走上犯罪的道路。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孙伏生诈骗案,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孙伏生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判令孙伏生退赔人民币二十万五千六百元。

    今年40岁的孙伏生,曾用名凯晨,大学文化,无业。曾因诈骗及流氓行为,于1996年9月3日被劳动教养两年。曾因犯诈骗罪,于1999年8月1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4月至2007年11月间,孙伏生冒充天津市电视台工作人员、电视《血战丛林》剧组成员等身份,以帮助他人找工作、办理北京户口、上学为名,先后在北京市海淀区等地,骗取被害人叶某、冯某、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215600元。

    据孙伏生供述,他大概骗过7个人的钱,目的就是为了弄点钱花。他的《血战丛林》摄制组的工作证是其在中关村路边做的假的。而他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记录片委员会的公章也是假的,也是在路边做的。他做这些就是为了骗他们,让他们好相信。

    一中院审理认为,孙伏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是天津电视台工作人员、电视剧《血战丛林》剧组成员等身份,以帮助被害人找工作、办理北京户口、上学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终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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