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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钱财上百万 “学托”被判15年
作者:严怡娜   发布时间:2009-07-10 09:33:24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学托”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被告人宋某利用其为鞍山市某小学教师的身份骗取他人信任,于2007年至2008年间,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学生办理升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理工大学”等军事院校,对多名学生家长实施诈骗犯罪,涉案金额102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主动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并部分退赃和退赔,结合上述认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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