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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雄一男子以毒品抵债招来杀身祸
作者:汪次安   发布时间:2009-07-14 09:37:49


    广东省南雄市一男子以毒品抵偿其债务,结果被吸食毒品的债权人用刀刺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7月13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9年2月9日晚,被告人邹庆华来到被害人黄某家中要求其归还债务,黄某提出以毒品抵消债务,并给了几包毒品给邹庆华。邹庆华随即以针筒注射的方式在黄某家中进行吸食毒品。邹庆华因针筒始终扎不中静脉而无法吸食毒品,便气愤地将针筒摔在地上,黄某见状,便骂邹庆华,并将邹庆华推其出家门。

  邹庆华回到家后,想到刚才在黄某家中被其赶出来时的情景,便怀恨在心,于是从家里拿了一把尖刀再次来到黄某家中,两人随即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黄某随手拿起一张木凳砸向邹庆华,邹庆华没留意被砸到肩部。邹庆华气愤地用所携带尖刀朝黄某的左边腰部捅了两三刀。黄某再次拿木凳砸邹时,被邹抓住,接着邹又用尖刀朝黄的头部砍了一刀后逃离现场。黄某经他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月13日,被告人邹庆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邹庆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案,法院正进一步审理,并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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