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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赶庙会被打伤 弟弟拎菜刀替哥报仇获刑
作者:黄宪伟 靳庆霞   发布时间:2009-07-15 15:11:22


    哥哥与人打架受伤后,逞强好胜的未成年弟弟竟强行闯入他人家中替哥哥报仇。7月14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被告人宋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被告人宋某系安阳县农民。2009年3月15日,被告人宋某的哥哥在赶庙会时,与同村村民王某发生冲突,在打架过程中,被告人宋某的哥哥被王某致伤。同日下午16时许,从庙会上回到家的被告人宋某听说哥哥被人打伤,不分青红皂白,便决定替哥哥报仇,遂拿起菜刀闯入王某家中将在王某家串门的邻居的腿部砍伤。经法医鉴定,腿部砍伤属轻微伤。次日,被告人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双方民事赔偿部分已调解并履行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遇事未能冷静处理,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念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案发后已赔偿受害人损失,开庭时认罪态度较好,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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