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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6·30案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发布时间:2009-07-16 09:09:46


    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获悉,造成5死4伤的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张某,15日被检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经查,今年43岁的张某,系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的某个体施工队负责人。6月30日晚上,张某与朋友在江宁区金盛路吃饭并饮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后被警方控制并刑事拘留。

    经交警鉴定,张某属醉酒驾驶,当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毫升。此案发生后,南京市、江宁区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工作,并对案件的定性进行了多次研讨。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醉酒驾车,对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持放任的间接故意,并造成5死4伤极其严重后果的发生,因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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