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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业主“圈地种菜” 物业公司起诉恢复原状
作者:杨旭 池红艳   发布时间:2009-08-07 08:51:35


    杨女士系北京市顺义区某别墅区业主,其别墅北侧有一块绿地。其入住不久,将该块绿地圈进自己的花园当中,并种植了玉米、辣椒等农作物。近日,该别墅区物业公司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杨女士将该块绿地恢复原状。

    该物业公司诉称,我物业公司受开发公司委托,对该别墅小镇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杨女士于2008年3月购买了本小区别墅,面积298.98平方米,大约20平方米花园。杨女士入住后不久,就强行扩建花园,将部分公共绿地囊括进其自家花园,侵占的总公共面积大约250平方米,并种植大量的农作物。我公司认为,公共绿地为本小区公共部分,杨女士并不享有专有权。我公司作为本小区物业公司,有责任对本小区的公共部分进行管理。对于杨女士之行为,我公司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杨女士将其侵占的公共区域恢复原状,且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杨女士辩称,我确实超占了一部分绿地,当时这块绿地荒废,我就种植了玉米,我没有什么过错,故我同意今年年底退还该块绿地。

    后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相互谅解,达成调解协议,杨女士于2009年12月1日前将侵占的绿地退回并恢复原状,物业公司当场撤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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