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医疗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炎症误诊为癌症 医院切除患者子宫赔偿20万
作者:张波   发布时间:2009-08-12 09:00:08


    一女士患子宫颈炎在湖北省汉川市某医院就诊时,被误诊为鳞状细胞癌行子宫全切术后,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在汉川市人民法院法官悉心调解下,当事双方握手言和,由该医院赔偿患者医药等各种费用205000元,这起医患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家住汉川市马口镇的吴某女士,因腰腹部腹胀痛等不适,间断性治疗无明显好转,7月22日,吴某到汉川某医院就诊,该医院以慢性宫颈炎将吴某收入住院。7月25日,汉川某医院在连硬外麻加全麻下为吴某施行宫颈锥形切除手术,术中医院发现吴某宫颈肥大,重度糜料,经刮片检查,认为系鳞状细胞癌,遂行子宫全切术。术后吴某家属到湖北中南医院作切片检查时,结果未见癌性病变,诊断为子宫颈炎。吴某多次找该医院交涉后,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缓解医院和患者之间矛盾,汉川法院立案后反复了解当事双方意见,充分运用调解处理纠纷的最佳手段,把精力花在调解上,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宣讲法律法规,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平衡点,在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