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非法销售冒牌“金镶玉”奖牌 3“文化人”被抓
作者:伊莉   发布时间:2009-08-12 15:17:29


    因销售假冒的北京奥运会“金镶玉”奖牌,三名高中文化、年龄在25岁左右、同为某一文化公司同事的年轻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近日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欧某某、马某某、徐某某于二○○八年七月至八月间,从朝阳区甜水园图书市场某摊位(该摊主已另案处理)处,分别以人民币五百五十元和六百五十元的价格购进假冒的第29届北京奥运会“金镶玉”奖牌约四十套,并通过互联网发帖、电话推销等方式,分别以人民币六百八十元和七千八百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共获利十二万余元。后三人被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为牟取私利,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进行非法经营,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