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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盗取自家渔网 京郊青年“二进宫”
作者:席引路   发布时间:2009-08-19 08:58:18


    4年前刚因盗窃罪被处刑的赵某,于今年年初老毛病再犯。这次他伙同同村的王某盗窃渔网,其中竟有部分属自家财物。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赵某有期徒刑8个月、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均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

    2009年2月,赵某与王某先后两次驾车来到密云水库岸边,趁夜晚无人之机,砸开冰面,将受害人张某用于捕鱼的渔网及部分自家的渔网共计167片偷回,并卖得赃款6992元。事后,在赵某母亲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赵某于2009年3月1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王某在观望一个星期后也投案自首,并主动将赃款6992元退缴。

    开庭审理时,赵某与王某均表示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辩护人认为二人均存在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且赵某所盗窃的167片渔网中有100片是属于自家的,依刑法规定此部分也应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与王某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二人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故法院依法从轻处罚。被告的辩护人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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