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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被骗又以传销骗人 开封四小伙绑架获刑
作者:朱登博   发布时间:2009-08-25 15:58:58


    身陷传销泥潭后几人结伙又骗来老乡,关在出租屋内七天七夜,并威胁家属拿钱赎人,8月25日,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光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案犯王开放、王艳虎、祁二磊犯绑架罪判处六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2008年,肖光、王开放、王艳虎、祁二磊等人在广东省湛江市打工期间干起了传销,结果身上所带钱花完也没有挣到钱,肖光几个人就商量用同样的办法骗来人弄点钱弥补自己的损失。

    同年11月份,被告人肖光、王开放、王艳虎、祁二磊伙同郭某( 未达责任年龄) 、王鹏、肖鹏( 二人在逃) ,由郭某以处朋友为名打电话将被害人杨某某骗到广东省湛江市,先将被害人杨某某拘禁在一宾馆内,后转至百姓村一出租房内七天左右。

    在此期间,被告人肖光指使祁二磊、王艳虎、王鹏对杨某某进行殴打、恐吓,并以被害人杨某某在夜总会喝多酒将东西砸坏为由,让其家人拿1万元钱赎人,否则交给“黑社会”处理。

    被告人肖光、王开放等人多次以该理由向杨某某家人打电话相威胁,杨某某家人多次讨价还价后汇去四千元。杨某某家人到广东省湛江市报案后,警方将被害人杨某某解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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