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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疯子”砍死外婆 妻子诉请离婚法院允许
作者:胡庆元 刘尧   发布时间:2009-08-26 09:40:55


    一男子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多次殴打妻子,并用斧头将妻子的外婆砍死。妻子为保证自身安全,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近日,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两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的一审判决。

    宜宾县凤仪乡凤坪村村民陶某(男,现年27岁)在2002年开始患精神分裂症。近六年来,陶某间歇性出现乱跑,无故打人、骂人等精神异常表现。陶某与盛某(女,现年23岁)于2003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订婚,同年12月22日开始同居生活,后于2006年7月3日补办结婚登记,先后生育两个女孩。

    结婚初期,双方夫妻关系尚好,但近两年陶某多次殴打盛某。2009年2月17日,陶某到盛某娘家寻找盛某时,用斧头将盛某的外婆罗某某砍死。经对陶某案发时是否患有精神病进行鉴定为:陶某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此次作案无刑事责任能力,并建议监护治疗。后陶某由其父送至宜宾市普安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

    法院认为,陶某与盛某双方结婚初期感情尚好,但后因陶某精神分裂症不时发作,殴打盛某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夫妻感情受到严重影响。盛某以继续与陶某共同生活则人身安全无法保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请求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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