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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向侄女借钱未果竟然绑架侄孙
作者:王志宏 彭剑石   发布时间:2009-08-28 15:29:06


    叔叔向侄女借钱,因为没有借到恼羞成怒,心生恶念,竟然绑架了侄女的儿子,终于自食恶果,身陷囹圄。8月28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这一起亲叔叔绑架侄孙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葛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葛某系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不好好做人,反而游手好闲,到处向亲戚朋友借钱供自己挥霍。今年3月16日,葛某因向其侄女亚兰借钱未果,大为恼怒,打算教训一下侄女,让她知道自己不是吃素的,就将上学途中的亚兰的儿子刚刚(十岁)骗走带至蚌埠市,并于3月17日7时许,通过电话向亚兰家人索要人民币10000元,同时威胁亚兰如不给钱将见不到儿子刚刚了。同日下午三点许,被告人葛某被警方抓获,人质被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目无国法,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被告人葛某在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综上所述,依法判决被告人葛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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