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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河南打工仔“组团”奔宜兴 专盯美容院客人
作者:张卿   发布时间:2009-09-09 15:55:54


    在江苏常州打工的五名河南老乡“组团”来到宜兴,将目光锁定在了美容美发店出来的客人身上,伺机对其进行敲诈勒索,轻易便捞得6000元,可他们的横财梦最终还是破灭了。近日,宜兴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2008年6月12日上午,赵继刚、余中云、张涛乘坐余中福驾驶的轿车,周新刚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在后跟随,五人从常州市来到了宜兴市一医院附近。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分工,由余中云下车在医院附近的美容院进行观察,看有没有疑似“做坏事”的人进出。

    没过多久,看见朱卫新(化名)从一家美发店出来,余中云就立即打电话通知在车里等候的余中福等人,将朱卫新的体貌特征等情况告诉了他们。得知有“鱼”上钩了,赵继刚、张涛便下了车跟踪朱卫新至医院,周新刚也驾驶摩托车至医院门口等候。赵继刚趁周围无人时上前与朱卫新搭话,以“你到美发店嫖娼,要把你带到派出所处理”相威胁,还说,“带到派出所是要罚款的,你要公了还是私了”,朱卫新无奈之下将身上的2000元人民币给了赵继刚,得寸进尺的赵继刚见朱卫新身上还有银行卡,又带着朱卫新乘坐周新刚的摩托车到附近的银行取了4000元钱。

    成功索得6000元后,五人便原路返回,却不知他们的行踪早已落入警方视线。原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上的几名男子较为可疑,并在跟踪过程中发现其中两名男子在医院附近和朱卫新接触,并将朱卫新带至附近的银行,后民警及时对朱卫新进行询问,得知其被他人敲诈索去人民币6000元,立即对该车进行追踪,终于将该车查获,当场抓获余中福、赵继刚、余中云、张涛四人,周新刚也于2009年4月29日投案自首。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中福、赵继刚、余中云、张涛、周新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威胁、要挟的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均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余中福、赵继刚积极实施,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犯罪处罚;被告人余中云、张涛、周新刚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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