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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城打工仔偷配钥匙盗窃老板财物
作者:韦金学 韦文斐 发布时间:2009-09-16 08:37:37
9月14日上午,在某按摩城打工的兰文忠因盗窃自己老板的财物,被广西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15日,被告人兰文忠从宜州市龙头乡龙德村来到金城江韦老板经营的按摩城打工。5月底的一天,兰文忠利用到韦老板家中拿煤气的机会,偷配了按摩城的大门钥匙。6月11日晚,韦老板请按摩城全体人员到“国会KTV”唱歌。23时许,兰文忠先回到按摩城,用偷配的钥匙打开大门,盗走韦老板存放在服务台抽屉内的一台华硕X82S黑色笔记本电脑(包括电源、鼠标)、COSON黑色手机一部、天邑ADSL白色调制解调器一台。随后,兰文忠将这些财物拿到自己租住的河池市供电局河北生活区宿舍藏匿。 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财物追回退还失主。经物价部门鉴定,兰文忠盗窃所得的财物价值4490元。 兰文忠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文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但他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可以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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