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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诊所状告行会、媒体名誉侵权案二审未获支持
作者:敖颖婕   发布时间:2009-09-27 14:04:28


    近日,宠物诊所主人状告宠物行业协会及媒体名誉侵权上诉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宠物诊所请求二审改判宠物业协会、媒体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刊登正式赔礼道歉的声明启事并赔偿各项费用10,000元的宠物诊所的上诉请求未能获得支持。

    今年二月,巩小姐的宠物兔左前肢骨折,在得益宠物诊所四次手术,花费了3万元,巩小姐认为收费难以接受遂向宠物行业协会投诉。

    宠物业协会为此聘请专家根据得意宠物诊所提供的病史进行了鉴定,随后根据鉴定报告的结论向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发函,称:根据上海宠物医院的一般收费行情,兔子的内固定手术一般只收费2,000元左右;得意宠物诊所手术费用、手术方案并未征得畜主同意,侵犯畜主的知情权,并将一次手术所需的基本步骤分解成四次手术来收费,涉嫌价格欺诈;事后索求高价涉嫌勒索,并建议物价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相关媒体对此事进行了前后三次的追踪报道。

    得益宠物诊所认为媒体的报道歪曲事实,遂将宠物行业协会与媒体一同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驳回了得益宠物诊所的诉讼请求,得益宠物诊所不服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新闻机构在走访了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宠物业协会等单位后,先后三次对得意宠物诊所和案外人巩从容间发生的医患纠纷进行了新闻报道,报道中文新集团引用被采访单位相关人员就这起医患纠纷进行陈述的内容和相应处理结论,所引用的内容并不存在严重失实之处,故并无损害得意宠物诊所名誉的主观恶意和客观行为。而宠物业协会非新闻报道单位,涉案三篇新闻报道亦非宠物业协会制作刊登,故其无法行使新闻机构对新闻报道内容进行审核的义务,也无法对新闻内容负责。得意宠物诊所现要求宠物业协会承担新闻报道内容失实的法律责任,显然于法无据,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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