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上售假药者被处罚金80万元获刑11年
作者:李艳梅 李锐 万强 罗志 宋艳丽   发布时间:2009-10-10 11:10:01


    昨日,我市(武汉)首起网上销售假药案公判。卢冲在互联网上发布假药广告,非法销售假药金额共计14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万元。

  据介绍,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卢冲购买假药、粘贴伪造标识,制造“醒脑安神丸”、“协和骨康胶囊”等假药;虚构“首都协和医学研究院与北京股骨头坏死专研中心”、“中国国际鱼鳞病康复研究所”等单位,网上发布售药的广告和信息,售假非法所得金额为140多万元。

  案发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卢冲制售的“醒脑安神丸”等九种药品均未经国家批准,所标示批准文号均系伪造;药品的有效成分不明确,可能贻误患者诊治,危害人体健康。

  法院认定,卢冲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卢冲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据悉,这是截至目前国内处罚最重的网上销售假药案。



来源: 荆楚网-长江日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