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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王老五”狂骗女大学生家人40万 获刑8年
作者:黄鑫   发布时间:2009-10-10 15:10:35


    湖北省十堰市无业游民鲁强冒充老板对一女青年骗财骗色,诈骗金额达40多万,9月28日,被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鲁强今年42岁,没有正式工作。2007年初,他认识了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严某。已婚的鲁强自称已离婚,对严某发动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博得严某的好感,并取得了严某父母的信任。之后,鲁强手持各种伪造的合同、手续,以经商入股分红、安排工作“疏通”关系、转手变卖便宜房产为名,先后骗走严某父母40余万,后被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鲁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36万元,属数额巨大;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5.5万元,属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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