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不听老婆劝强行入股市 “5.30”股民亏损无奈被妻休
作者:谢心刚 艾媛萍   发布时间:2009-10-12 08:54:31


    10月10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炒股亏损引发的离婚案,原告张某与被告唐某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协议还约定原告张某抚养监护婚生女儿,被告唐某抚养监护婚生儿子,互不承担抚养费用;一间摩托车修理店铺归被告唐某所有,被告支付给原告8万元;因被告唐某炒股产生的债务由唐某负责返还。

    经审理查明:原告张某与被告唐某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00年6月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一直靠经营摩托车修理业务维持生计,且双方于2001年3月21日生育一女,2006年6月15日生育一子。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登记结婚,导致婚后双方在脾气、性格等诸多方面不合。2007年5月30日,唐某不顾妻子张某的反对将准备买房的钱投入股市,当天即遭入著名的“5.30”黑色行情,亏损巨大。张某即劝原告离开股市,避免风险。但唐某不听张某劝告,继续向亲友借钱炒股,夫妻矛盾日趋激化。2009年8月26日,原告张某即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被告唐某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不愿承担被告唐某炒股所借债务。被告唐某辩称他炒股也是为挣钱,以改变家庭的经济条件,至于亏损只是运气不好,只要追加投资还是会赚到钱的。

    此案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本着“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原则,原告张某与被告唐某最终自愿达成以上调解协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