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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主伪造产权证多次抵押骗得38万获刑11年
作者:王海波 李小兰 发布时间:2009-10-14 10:34:26
为追求生活高消费,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万毛女,使用虚假房产权证骗得他人38万元。10月13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万毛女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万毛女隐瞒其住房已设立抵押权的事实,使用伪造的房产权证作抵押,以到期未能还款即以房产抵押还款为条件,于2007年5月至9月分三次骗得被害人张某人民币共计5万元。诈骗得逞后,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期间,被告人万毛女以上述方式,又先后骗得被害人李某等4人人民币共计33万元。 被告人万毛女骗得上述现金后,均逾期不还。2009年4月24日,被告人万毛女在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时被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毛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房产权证作案5起,骗取他人人民币3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审理中,被告人能自愿认罪,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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