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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门服装店老板冒名赊账87万元逃回老家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9-10-14 11:12:58
35岁的湖北人李某,原本在北京市大红门服装市场做服装生意。因冒用他人名义赊购布匹、包装袋及拖欠加工费共计达87万余元后,关店逃回老家,李某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了公诉。昨天下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在丰台区京都轻纺城摊位上,冒用他人姓名,骗取被害人郑女士等15人的布匹、包装袋,经鉴定价值人民币75万余元。同时要求被害人黄师傅等8人加工布料,拒不支付加工费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2008年12月底,李某关闭在大红门服装市场的商铺后离京回了湖北老家。因被害人报警,2009年3月6日,准备外出杭州打工的李某在火车站被抓获归案。 庭上,李某辩称自己没有冒用他人名义,只是签送货单沿用堂弟的名字,因为之前堂弟跟他合伙做过生意;并表示自己没有虚构事实,只不过受金融危机影响生意亏本,还不上欠款,加上债主追债太急,才回的老家;但是他是打算还钱的,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想法。李某的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李某犯诈骗罪没有异议,同时提出李某的犯罪有别于恶性诈骗案件,希望法庭综合考虑对李某从轻处罚。最后,李某对自己躲债行为很后悔,并表示自己目前无力还账,但可以与家人商量商量。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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