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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利用“开光消灾”迷信手法被判刑
作者:顾烨   发布时间:2009-10-20 11:32:06


    4名骗子结伙演“双簧”,以替人消除“血光之灾”,帮金银玉器开光为名,一个月内在无锡屡屡实施诈骗,骗取人民币5万余元、金银玉器14件。近日,这几名被告被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09年4月8日,被告人马雄、陈芳、刘丽、周莉来到无锡市区一菜市场,4人按事先商量好的,分工行事。这时对面来了一位七旬老太,陈芳上前假装打听事情:“婆婆,你知道这边有个神医会看病吗?”老太太说不知道。这时刘丽装作是刚从边上路过,凑上前说:“是有这么个神医会看病的,家里有什么事她都能知道。”

  陈芳便请刘丽指点怎么走,并对老太太说:“婆婆,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听说很灵的。”爱看热闹的老太太答应前去。陈芳边走边和老太太搭讪,问她及家里人的一些情况,而马雄扮演的“神医”就走在后面竖着耳朵偷听。

  之后,“神医”马雄被引见给老太太,一番寒暄后,“神医”把偷听来的老太太的家庭情况说了一遍,老太太见“神医”把自己家的情况说得那么清楚,真以为遇到了神仙。

  这时,“神医”称老太太家中有“血光之灾”,需将家中金银财宝拿出来见光才能化解。已入圈套的老太太对此深信不疑,赶紧从家中取出人民币26100元及金项链1条、玉镯1只、银手镯1副、金戒指2枚等物品,交给“神医”“开光”。一边帮腔的陈芳等人让老太太到附近买水果孝敬“神医”,等老人刚一离开,骗子全部逃之夭夭。

  据介绍,4位被告以同样的手法,共得手4次,共骗得人民币52600多元、金项链、玉镯、银手镯、金戒指等物品14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结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判处“神医”马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余3名被告人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此案主审法官称,骗子很会制造假象,比如碰巧遇见、以前认识等,来迷惑路人。行骗前有预谋,分工明确,而且单身中老年妇女是他们的重要目标。为此,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远离封建迷信。老年人外出路遇陌生人搭话时,要多加防范;外出时有家人陪同最好,这样骗子难以下手。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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