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烧个小洞探入竹竿 东家西家去“粘”钱
作者:刘宇飞   发布时间:2009-10-21 14:50:16


    一根小竹竿、一把火机、一卷双面胶,就是盗窃用的全套作案工具。10月20日上午,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听起来有点可笑的盗窃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处被告人张红伟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的判决。

    现年47岁的被告人张红伟,系河南省平舆县老王岗乡方良河村委村民。

    2009年6月16日凌晨,被告人张红伟携带一根小竹竿、一把火机和一卷双面胶,先后窜到平舆县城的棉麻公司家属院、县物资局家属院内,采取先用火机将住户家窗户上的纱窗烧个小洞,将所携带竹竿的一头缠上双面胶后,伸进住户的室内,将室内现金和物品粘出窗外的方法实施盗窃,先后在四户居民家中盗窃现金1480元及三部手机。三部手机经评估价值2765元人民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