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两万元砸倒镇长、书记低价买地触犯刑律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09-10-21 15:02:57


    为了低价购买土地,一村民不通过土地招标,而是砸下两万元贿赂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最后如愿购买成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年半后,该村民行贿之事浮出水面。近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系攸县某镇人。2006年8月,被告人王某看中了镇上原水管站的8.7亩土地。为了能够低价购进,被告人王某不是通过正规途径招标购买,而是采用了所谓“捷径”,砸下了2万元,向镇党委书记李某和镇长龙某各行贿1万元。在党委书记和镇长的关照下,被告人王某最终如愿低价购买该块土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低价购买土地,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各行贿1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