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副厂长性骚扰手下女工 辩称“她是自愿的”
作者:侯婷 窦娟 发布时间:2009-10-21 15:41:48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利用身为厂长的便利,以谈工作为名把厂子的女工叫到自己的值班室将其奸淫的刑事案件。法庭上,面对强奸的指控,该副厂长矢口否认。
被告人宋俊祥系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副厂长,其平时负责厂子的管理、组织以及其他工作。被害人杜某表示其家里距离较远,早晨6点上班,下午3点下班,所以找到宋俊祥,让其帮忙调动工作岗位,宋俊祥说看看情况吧。当天晚上9时许,宋俊祥给杜某打电话,让杜某去他的值班室一趟。杜某到值班室后,宋俊祥即将门插上,欲与杜某发生性关系,杜某虽然进行了用脚踹、推、抓等反抗行为,但是因为怕“寒碜”,就没有喊叫,待从值班室逃脱后随即报警。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宋俊祥辩称是杜某自己找的他,为了让他给帮助调动工作。但是通过杜某事发后立即报警这一点,可以看出杜某不愿与宋俊祥发生性关系,否则可以在事后说出自己的要求,而不是立即报警。而且通过通话记录可以看出,是宋俊祥主动给杜某打的电话,宋俊祥称是杜某让他在晚上给她打电话,但是宋俊祥身为副厂长,为何一个女工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面对公诉人的质问,宋俊祥自己也不能自圆其说。宋俊祥之辩护人表示宋并没有威胁杜某,但是宋俊祥身为公司的副厂长,杜某仅为一个普通女工,本身的从属关系已经对杜某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在精神上起到了压制的作用。 经过开庭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宋俊祥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综上,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