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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甩心怀不满 男子捅伤前女友母亲
作者:吴挺笑 李跃进   发布时间:2009-10-22 11:43:47


    10月22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被依法审结一起因恋爱分手而引起的伤害案。被告人董科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986年出生的董科科,中专文化,浙江省余姚市人。

    董科科因交往多年的女友与其分手而心存不满,欲报复女友及家属。2009年6月17日23时许,董科科来到金华市区江南双溪西路前女友母亲朱某的住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被害人朱某的腹部、腰背部、左手等多处刺伤,致使朱某左侧血气胸、肝破裂。后董科科逃离现场。经金华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文证审查鉴定,被害人朱某于所受的损伤为重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已扣押了被告人董科科遗弃在作案现场的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被告人董科科于次日凌晨在甬金高速溪口出口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婺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科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被告人董科科未向被害人履行民事赔偿义务。鉴于被告人董科科系初犯,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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