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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维修工专偷空姐钱包 大学毕业生断送前程
作者:章伟聪 发布时间:2009-10-27 15:19:04
因为工作需要,他持有“机坪通行证”,可以登上停在机场停机坪上的飞机,而他却利用这一便利,在乘务员忙于飞行准备缺乏防备之时频频出手,先后窃走八名空姐的皮夹,并使用窃得的银行卡、美发卡提现、消费,共计19000余元。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25岁的郭某有着一份令同龄人羡慕的工作,2006年大学毕业后,郭某如愿被某航空公司录用,在工程技术部任飞机维修工。平时的工作,就是对停在机场停机坪上到达后又将起飞的飞机进行检查和维修,他因此持有机场特发的“机坪通行证”。 今年4月初的一个上午,正在虹桥机场停机坪上做机务工作的郭某,想找机组人员要点饮料,便登上了一架即将飞往北京的空客330型飞机。无意中,他发现后舱座位上放着一只乘务员的拎包,见空姐们正忙着做起飞前的准备工作,郭某从拎包内窃得皮夹后迅速下了飞机。 初次得手让郭某尝到了甜头,在之后的一个半月内,他以同样方式接连作案,先后从八位空姐的拎包中窃取皮夹,并尝试用身份证透露的“生日密码”,使用窃得的银行卡、美发卡提取现金和消费,共计19000余元。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理的驱使下,郭某完整地收藏了这八位空姐的身份证。这也成为他盗窃犯罪的在案铁证。 自作聪明的郭某,还利用被害人的身份信息,从内部网上查找被害人手机号码,然后通过移动通讯公司的网站向其中四名被害人发短信,使被害人有明确的怀疑方向,妄想以此逃避罪责。 经被害人报案,通过排查,警方很快将嫌疑目标锁定在郭某身上。今年5月21日,正在家中休息的郭某被警方抓获。到案后,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郭某家属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量郭某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以及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等情况,法庭酌情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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