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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一村民到派出所办事顺手牵走人家手机
作者:周小滟 程君 发布时间:2009-10-28 14:13:55
光天化日之下,竟在派出所里向他人伸出黑手,终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不光彩的一笔,当听到法官庄严的宣判后,陈应铨不禁懊悔不已。10月27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应铨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9年7月24日下午,家住桂平市社步镇清石村的陈应铨到该镇派出所办理有关户籍事宜。与此同时,谭某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事,并将手机随手放在旁边的办公桌上。当陈应铨办完事情正要离开时,发现了谭某放在桌上的手机,顿生贪念,其环顾四周无人注意后迅速拿起手机放进口袋,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几分钟后,谭某发现手机被盗,认定是陈应铨所为,即与派出所民警到镇上市集查找,并在社步街上将正在闲逛的陈应铨当场人赃俱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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